創新科技署宣布,將研究員計劃和博士專才庫整合為研究人才庫
研究員計劃和博士專才庫分別資助合資格公司和機構聘用兩名研究員和兩名博士後專才進行研發工作。
可申請的公司包括:
- 研究人才庫(適用於創新及科技基金資助項目的機構/公司)
- 資助獲創新及科技基金資助的研發項目的機構/公司,聘用創科人才協助進行有關的研發項目
- 研究人才庫(適用於香港科技園公司及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的培育公司和創科租戶)
- 資助香港科技園公司及香港數碼港的培育公司和創科租戶,聘用創科人才協助進行研發項目
- 科技公司研究人才庫:
- 資助在香港進行研發活動的科技公司聘用創科人才從事研發工作
兩項計劃整合為研究人才庫後,將資助每間合資格公司或機構聘用最多四名取得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的創科人才進行研發工作,讓僱主聘用研發人員時更靈活。
每名研究人才聘用期一般最長為三年。擁有本地大學學士學位的研究人才每月最高津貼額為18,000元;擁有本地大學碩士學位者每月最高津貼額為21,000元;持有博士學位的每月最高津貼額則為32,000元。